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文件精神和《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》的要求,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:
一、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、复试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的组织协调、复试工作。
二、坚持公平公正、执行政策程序、择优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招生复试工作。
三、各专业学科点成立以硕士生导师为主要成员的复试小组,由学科负责人具体负责本专业学科点的复试工作。
四、复试采取差额形式。根据申请调剂学生情况,差额数按计划数的120%-150%,严格把关,择优录取。
五、复试方式为笔试+面试。
1、笔试考试:时间为45分钟。考试内容按专业分别为:制冷及低温工程专业主要考核“制冷原理与设备”;供热、供燃气、通风及空调工程专业主要考核“暖通空调”;工程热物理专业主要考核“传热学”或“工程热力学”;热能工程专业主要考核“传热学”或“工程热力学”;化工过程机械主要考核“传热学”、 “工程热力学”或“材料力学”由考生自行选择,但不能与考研专业科目相同。动力工程专业(专硕)主要考核“制冷原理与设备”。
2、面试: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、英语口语、综合素质和能力三个方面。
英语口语成绩单独积分,满分5分。
3、复试成绩按100分计算,其中笔试成绩占30%,面试成绩占70%。
六、总成绩=(初试成绩/5)X0.50+英语口语成绩+复试成绩X0.45。
七、录取方式:
1、首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工作,按总成绩择优确定录取。
2、第一志愿考生录取人员确定后,进行调剂志愿考生录取工作,并按总成绩择优录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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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3.20